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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起名金宝(第1页)

那是她还小的时候,有一天,父亲给她带来了一只小德牧。

那是一只黑黄相间,非常听话,非常聪明的德牧。

听父亲说,那只小家伙的父母因公殉职,而它们的其他的后代,都送去了军营培养。

唯有那只,父亲看其还小,于是便留下来陪伴郑月英。

这一陪伴,便是整整二十一年。

德牧死的那天,郑月英在自家后院刨了坑,将这个陪伴了她长大的玩伴亲手埋葬。

那一年,郑月英痛不欲生。

第二年,郑月英在父亲的撮合下,和金建林结婚,也就是金钢的父亲。

之后,她刻意隐瞒了这段记忆,将其封锁。

接下来的日子里,一旦丈夫和儿子表露出想养宠物的想法时,郑月英都会极其强烈的拒绝阻止。

并不是她不爱宠物,她啊,对宠物爱的深沉。

可人的一生有百年,动物的一生却极其短暂。

它们来时热烈,走时也潇洒。

可它们陪伴主人的那段时光,却永远刻在主人的记忆里,抹不掉,挥不去。

每一个养宠人,几乎在养过宠物之后,都不会再养宠物。

不是不爱,是害怕,害怕失去。

宠物那短暂的一生,几乎可以预见。

他们只是不想再次经历那种离别的痛苦罢了……“谁说妈不:()我造的真是动物,不是妖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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