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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钱妈显然没有在意自己女儿的“警告”
,毕竟自己儿子也已经满了十九岁。
虽然此时的婚姻法的合法结婚年龄还要到20岁,同时国家还提倡晚婚。
但这并不碍钱妈对“儿媳妇”
的渴望。
何况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自己儿子除了长得高一点之外就一无是处了。
所以钱妈估计那些机关出身的千金小姐们大概率是瞧不上自己儿子的,可要给自己儿子找个农村媳妇也太亏待自己儿子了。
因此钱妈的目光就落在那些女知青身上了。
女知青大部分都是受过教育的,相貌虽然参差不齐,但好歹大部分都是五官端正、眉清目秀的。
最为重要的是,女知青的户口在理论上还是“城市户口”
。
只不过她们的户口统一由知青办管理,所以像粮本粮票这些东西是没有的,可其他票据却还是不缺的。
如果女知青和城镇户口的男性结婚,那是可以落户并安排口粮的。
尤其是现在户口跟着妈妈走,所以如果娶了女知青,钱妈也不用操心孙子孙女的户口问题。
于是钱妈将阴阳怪气的钱姐姐拨到一边,问钱峰道:“哦?那你:()年代:被逼下乡,嫁个糙汉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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