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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人抱着他,轻轻的将水喂到他的口中。
来人的动作好温柔,又好温暖,让他又想起宋书晴。
只有她,才会这样温柔的对待他。
五年了,他想她想得几乎快要发狂,夜夜都会梦到她又回到自己身边。
这一次,他又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于是欣喜的握住来人的手,嗓音也带了几分颤抖。
“书晴!”
下一秒,手腕上的剧痛,让他骤然清醒过来。
睁开眼,他才发现,坐在自己面前眸色深沉,带着几分愠怒的人,是周晓晚。
她眉头拧成一个川字,“你刚刚在叫谁?”
孟祈年不自然的咬唇,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后,慌忙岔开话题。
“我怎么在你家?”
她脸上仍旧是不悦的神色。
“等你做完捐献心脏手术,我们就要结婚,你当然要住在我家。”
“你刚刚在叫谁的名字?”
平日里她不是刨根问底的人,对他的事情也没有多感兴趣,不知为何今天却始终要问个明白。
他心虚的不敢看她,“我那么爱你,当然是叫你的名字。”
周晓晚没有再追问,显然是相信了他的说辞。
也是,毕竟他那么爱她,整个京圈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除了叫她的名字,还能叫谁?
她起身从旁边拿起一套衣服,漫不经心的扔到他的面前。
“好了就穿上衣服,和我一起去医院。”
到了医院孟祈年才知道,原来周晓晚早就为他准备好了一系列的体检,为的就是确认,他身体里的这颗心脏,能够安全无误的移植到霍晏城的胸腔里。
看着抽血的针头扎进自己的血管,孟祈年才想起来,自己以前是最怕打针的。
每次这个时候,宋书晴都会低笑着搂住他,用手捂住他的眼睛。
“老公,别怕,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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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封神大战之前的上古时代,李长寿成了一个小小的炼气士,没有什么气运加身,也不是什么注定的大劫之子,他只有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修仙梦。为了能在残酷的洪荒安身立命,他努力不沾因果,杀人必扬其灰,凡事谋而后动,从不轻易步入危险之中。藏底牌,修遁术,炼丹毒,掌神通,不动稳如老狗,一动石破天惊,动后悄声走人。本来李长寿规划中,自己会一直躲在山中平安无事的修行成仙,直到有一年,他的老师父静极思动,又给他收了个师妹回来ps暂时不开新群,五群(1o98711961)壹群(474o95492)2群(836797636)3群(398929196)肆群(1o71o59242)贯彻到底,轻松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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